第(1/3)页 血很快就止住了,但是腿上缺失的那块肉,还不能让它长回去。 剧情中,身边那个血人杜宾,是被情敌追杀,然后跌落山崖,被采药的村姑,就是原主,邱春雪,给救了,原主在剧情中,在这个时候,确实是挂了,但她被一个从现代穿越来的特工黑蔷薇给接替了身体。 哦,大约就是这个时候。 凤歌抬起头,便看见天边一抹常人无法看到的亮光,从界外飞快降落,目的就是她这个方向。 那亮光在她身边转了几圈,眼看没有机会可承,便不情不愿的钻进了地上的一具黑衣人的身体内。 这两个尸体都是杜宾的暗卫,一男一女,亮光钻进了那个女暗卫的身体内。 刚才,原主的腿被狼给咬了的时候,杜宾还清醒着,虽然没有实际的行动能力,但他看到了,她总不能让这条腿完好无损吧。 狼群退去,女暗卫名叫夜莺,亮光钻进去后,夜莺原本已经凉凉的身体突然有了起伏,身上的伤势也有所好转,就是看着重伤,但其实都是皮外伤的情况。 凤歌装作体力不支,找了个好位置,歪倒在那里躺尸,腿上按上了一大把抓碎的叶子,绿色的汁液流的满腿都是,但血止住了。 夜莺顺利的占用了身体,不知为什么却没醒,杜宾倒是不久后,就幽幽转醒,“嘤咛...”好销魂的呻吟,凤歌觉得自己起鸡皮疙瘩,杜宾很漂亮,其实用漂亮这个词语来形容一个小男孩还可以,但来形容一个已经十八岁成年,在这个时代可以娶妻生子的年代,是对一个“男人”的侮辱。 但他真的是漂亮,生了一身比女人还要细嫩白皙的皮肤,修长的身材可以说是凹凸有致,该平的平,该翘的翘,此时他逃亡之时早已丢失了一只鞋子,光着的那一只脚看起来晶莹玉透,泛着诱人的光泽。 他脸色有些苍白,鼻头上有一抹血红,看起来柔弱惹人怜惜。 当然凤歌是没法怜惜的,她曾将怜惜给了女儿,给了妹妹,给了寄宿身体的父母,给了更多的人,但就是没给过惹人怜惜的男人。 她受过情伤,受过欺骗,她仍然相信爱情,但她不想要了,她觉得自己很逍遥,虽然不知道这一次次的穿越什么时候是个头,但体验这么多人生,她觉得有趣,觉得精彩,虽然有过很多危险,虽然她也曾被追杀,体验恐惧,被下黑手,体验复杂的人性,但这是无数人想要都无法得到的际遇。 就比如现在,这像是精彩的电视连续剧中的狗血剧情,她亲自参与进来了。 杜宾看到满地的鲜血,眼中流露出惊恐,流露出软弱,“夜莺,百里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