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修真之捅破天 6-《快穿之攻略都去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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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个小子小小的年纪却已经有了筑基期的修为,简直就是天才中的天才,他看起来很平常,但修了仙的哪有看起来平凡的,他身体内分明全是暴躁的杀戮气息。

    这是个不折不扣的杀神!将来成长起来,说不定是比罗至寒还要闪耀的强者。

    凤歌这样子算是当了一会赠送机缘的“老爷爷”了。

    眼看着最珍贵的被买走,凤歌想着没有镇摊宝物怎么能行,便又取了一枚玉佩,这是个面积大约有十多亩的随身药园,并没有时间加速功能,但若是有强者加持并再次炼化,还是可以添加时间加速阵法,拥有数倍于外界的时间流速,加快药材的生长速度。

    这东西是原主的收藏之一,但放在手里也只是个鸡肋中的鸡肋,根本就没什么用处,而且这类似的收藏还有三四个,拿出来的只是最差的一个。

    这个修真世界资源丰富,几乎每一个势力都会有一个被刻上烙印的秘境。

    这一枚戒指胜在气息被掩盖的更好,不是有缘人,根本就察觉不到异常。

    人来又人往,又是几年过去,一个苍老枯瘦的瘦抓起了那个戒指,“小丫头,这戒指多少灵石?”

    凤歌笑了!

    “三万极品灵石!”

    老者倒吸一口凉气,“嘿嘿,嘿嘿,这也太贵了点!可否便宜点?”

    凤歌摇头,从她这里买到好东西可以,捡漏不可以!

    她又不是送宝童子。

    老者并不是老者,他只是化了容貌,其实真实年龄不过三十,而且他是她。

    易市上买东西如此小心是必须的,若是漏了财被盯上,会非常危险。

    犹豫许久,老者一咬牙,一跺脚,做了个隐蔽的手势离开了。

    凤歌过了一刻钟才收摊,顺着老者离去的方向跟过去。

    “一手交钱一手交货!”

    凤歌接过一个放了一万极品灵石的储物袋,将戒指交给她,利索的回了宗门。

    门口正好碰上骨瘦如柴,形如鬼魅的杨凌空,当初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他虽然苍白了些,但还算是个英俊的师兄,现在说鬼都是在奉承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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